在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,集团公司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2016年度省直单位“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综治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平安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2016年,集团公司在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、省综治委、省国资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,坚持安全发展、依法治安,坚守安全生产“红线意识”。以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为重点,认真履行安全生产、综治工作主体责任。以“安全监管执法年”、“安全生产巡查”和“三大行动”为契机,加大安全督导力度,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,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,确保了全年安全发展的良好局面。通过创建“平安单位”,完善工作机制,畅通信息渠道,确保了政治大局和职工队伍的稳定,集团公司顺利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目标任务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。